北京环保局将开展射线装置申报登记工作
信息来源:北京市环保局网站
日前,市辐射环境管理中心负责人发布消息,市环保局将开展射线装置申报登记工作。全市射线装置单位必须在2006年4月30日前向市环保局申报登记,市环保局申报登记审核后,予以核发或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。
此次申报登记要求,凡在我市生产、销售、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,都必须向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并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。此次申报登记工作要求有关单位认真自查是否依法取得了许可证、是否符合许可证的许可范围,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,多层防护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和有效,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,并在自查、核实本单位情况的基础上如实填写射线装置申报登记表,向市环保局申报。申报登记工作将于2006年4月30日结束,届时凡未如期申报登记的,将不予核发或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。
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、加速器、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,由于射线装置可以利用X射线、粒子束、中子等进行摄影、诊断、治疗、探伤等,在工业、医学、科研各领域有广泛的应用。通常射线装置在通电后产生射线。由于射线装置在环境安全方面的特殊性,国家对射线装置管理非常严格,没有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,不得生产、销售、使用射线装置,否则即为违法。
有关资料显示,我市应用射线装置的单位有数百家,有射线装置数千台。这位负责人表示,射线装置拥有单位应积极认真地开展申报登记工作,同时希望市民举报违法生产、销售和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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